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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通知 | 关于召开“酒类连锁与即时零售发展”研讨会暨“酒类连锁日”主题交流会的通知
本次通知围绕在成都糖酒会期间召开的“酒类连锁与即时零售发展”研讨会及首个“酒类连锁日”展开,旨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并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会议背景显示,已确立每年3月20日为“酒类连锁日”,并在2025年发布与实施多项酒类连锁相关团体标准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执行。会议内容包括解读领航者计划、发布2025酒饮即时零售发展报告、宣贯各项行业标准、启动“酒类连锁日”、颁发培训讲师聘书,以及分享优秀企业案例等。活动时间定于2026年3月21日,地点在成都东大明宇豪雅饭店,参会对象涵盖协会领导、企业负责人及特邀媒体等,费用方面对会员免会费,非会员450元/人,其他差旅自理,报名截至3月16日,需通过微信或邮箱提交回执。
🏷️ #酒类连锁 #即时零售 #食品安全 #行业标准 #研讨会
🔗 原文链接
📰 协会通知 | 关于召开“酒类连锁与即时零售发展”研讨会暨“酒类连锁日”主题交流会的通知
本次通知围绕在成都糖酒会期间召开的“酒类连锁与即时零售发展”研讨会及首个“酒类连锁日”展开,旨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并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会议背景显示,已确立每年3月20日为“酒类连锁日”,并在2025年发布与实施多项酒类连锁相关团体标准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执行。会议内容包括解读领航者计划、发布2025酒饮即时零售发展报告、宣贯各项行业标准、启动“酒类连锁日”、颁发培训讲师聘书,以及分享优秀企业案例等。活动时间定于2026年3月21日,地点在成都东大明宇豪雅饭店,参会对象涵盖协会领导、企业负责人及特邀媒体等,费用方面对会员免会费,非会员450元/人,其他差旅自理,报名截至3月16日,需通过微信或邮箱提交回执。
🏷️ #酒类连锁 #即时零售 #食品安全 #行业标准 #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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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联合发文强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 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电商门户 互联网+智库
为提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监管与安全保障,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各方主体在召回中的核心责任,建立全链条监管体系。企业需委托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召回,向平台报备信息;发现质量问题后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受委托方并妥善处理,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跨境电商平台被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防控,未主动召回的将暂停服务,以形成有效约束。监管部门将加强召回监管,依法依规处理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增强震慑力。新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跨境电商纳入召回范围,细化了时限与流程,与公告协同提升快速响应和精准处置能力,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文章还介绍了网经社及其数据、媒体与智库服务,及其对电商行业的覆盖与价值。
🏷️ #跨境电商 #监管 #召回 #食品安全 #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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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联合发文强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 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电商门户 互联网+智库
为提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监管与安全保障,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各方主体在召回中的核心责任,建立全链条监管体系。企业需委托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召回,向平台报备信息;发现质量问题后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受委托方并妥善处理,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跨境电商平台被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防控,未主动召回的将暂停服务,以形成有效约束。监管部门将加强召回监管,依法依规处理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增强震慑力。新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跨境电商纳入召回范围,细化了时限与流程,与公告协同提升快速响应和精准处置能力,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文章还介绍了网经社及其数据、媒体与智库服务,及其对电商行业的覆盖与价值。
🏷️ #跨境电商 #监管 #召回 #食品安全 #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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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联合出手!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新规来了
公告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委托境内受委托企业负责召回工作,并将信息报备至平台与监管部门。专家指出,行业长期存在“销售端强、服务端薄弱”的问题,召回机制尚待完善。新规强调发现质量安全风险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并妥善处理,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2025年我国进口规模创历史新高,水果等农产品进口稳定增长,强调建立全链条监管与服务体系以防范风险,提升消费者维权与行业治理水平。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强全链条监管、科技赋能和制度创新,以提升新质监管能力,优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不履行召回义务的跨境电商及平台将被暂停服务并纳入信用管理,市场将通过优胜劣汰推动行业提高质量与服务水平。
🏷️ #跨境电商 #食品安全 #召回机制 #监管加强 #行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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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联合出手!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新规来了
公告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委托境内受委托企业负责召回工作,并将信息报备至平台与监管部门。专家指出,行业长期存在“销售端强、服务端薄弱”的问题,召回机制尚待完善。新规强调发现质量安全风险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并妥善处理,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2025年我国进口规模创历史新高,水果等农产品进口稳定增长,强调建立全链条监管与服务体系以防范风险,提升消费者维权与行业治理水平。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强全链条监管、科技赋能和制度创新,以提升新质监管能力,优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不履行召回义务的跨境电商及平台将被暂停服务并纳入信用管理,市场将通过优胜劣汰推动行业提高质量与服务水平。
🏷️ #跨境电商 #食品安全 #召回机制 #监管加强 #行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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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主体责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本公告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召回主体责任与操作流程。核心要点是:跨境电商企业应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委托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召回工作;发现质量安全风险或问题时,需立即停止销售,通知受委托企业进行召回并妥善处理,并将召回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为强化平台责任,平台应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召回工作的落实;对于不主动召回的企业,平台将暂停提供服务。该举措旨在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召回效率,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安全。
🏷️ #跨境电商 #食品召回 #主体责任 #平台监管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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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主体责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本公告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召回主体责任与操作流程。核心要点是:跨境电商企业应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委托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召回工作;发现质量安全风险或问题时,需立即停止销售,通知受委托企业进行召回并妥善处理,并将召回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为强化平台责任,平台应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召回工作的落实;对于不主动召回的企业,平台将暂停提供服务。该举措旨在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召回效率,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安全。
🏷️ #跨境电商 #食品召回 #主体责任 #平台监管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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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
2026年初,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围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召回监管进行了加强。公告明确境内召回主体,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委托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召回并将受委托信息报备第三方平台,同时要求企业在发现质量安全风险时立即停止销售,通知受委托企业召回并妥善处理,相关召回与处理情况需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为压实责任,平台方须督促企业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敦促企业和受委托方完成召回工作;对不主动召回的企业,将暂停平台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召回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理不履行义务的主体,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以提升跨境电商食品安全水平。
🏷️ #跨境电商 #召回监管 #食品安全 #平台责任 #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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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
2026年初,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围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召回监管进行了加强。公告明确境内召回主体,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委托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召回并将受委托信息报备第三方平台,同时要求企业在发现质量安全风险时立即停止销售,通知受委托企业召回并妥善处理,相关召回与处理情况需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为压实责任,平台方须督促企业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敦促企业和受委托方完成召回工作;对不主动召回的企业,将暂停平台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召回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理不履行义务的主体,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以提升跨境电商食品安全水平。
🏷️ #跨境电商 #召回监管 #食品安全 #平台责任 #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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