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

2026年初,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围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召回监管进行了加强。公告明确境内召回主体,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委托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召回并将受委托信息报备第三方平台,同时要求企业在发现质量安全风险时立即停止销售,通知受委托企业召回并妥善处理,相关召回与处理情况需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为压实责任,平台方须督促企业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敦促企业和受委托方完成召回工作;对不主动召回的企业,将暂停平台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召回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理不履行义务的主体,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以提升跨境电商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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