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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满家便利诉陈某劳动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26日开庭

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与陈某因劳动合同纠纷发生诉讼。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告显示,案件定于2026年11月26日9时在第二十四法庭开庭,案号为(2026)沪0107民初22497号,由民事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刘某。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将由司法程序审理厘清,目前尚未披露涉案金额及争议细节。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营百货零售,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4.864亿元,参保人数434人,由CHINA EASTERN CVSHOLDING CORP.全资持有。此次庭审结果将关系双方劳动权益认定,也可能为零售行业处理同类用工争议提供司法参考,提示企业完善用工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 #劳动纠纷 #上海福满家 #司法诉讼 #用工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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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艺度家具装饰有限公司诉上海微鸣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24日开庭将明晰家居买卖履约权责边界

近日,上海艺度家具装饰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微鸣家具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将于2026年11月24日在奉贤区人民法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案号为(2026)沪0120民初22587号。本次涉诉事项将对涉事两方的日常经营资金调度与商业合作信誉评估产生影响,相关市场主体可据此理清履约过程中的权责边界。
天眼查信息显示,原告为上海艺度家具装饰有限公司,股东顾程、邹媛媛各持50%;被告为上海微鸣家具有限公司,股东乔家翠70%、刘良军30%。本案待庭审推进后,权责判定将为区域内同类交易提供司法参考样本,有助于企业和行业进行风险防控。

🏷️ #买卖合同 #家居行业 #司法样本 #资金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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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凡超金属诉上海卓钢链买卖合同纠纷案11月18日开庭 涉金属批发赛道履约争议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显示,原告上海凡超金属有限公司向被告上海卓钢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由明确为合同纠纷,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案件信息披露显示,案号为(2026)沪0114民初27254号,主办人范某,承办部门为商事审判庭,公开情况尚未披露涉诉金额,双方将就合同履行争议进行举证答辩,后续进展将随着司法流程逐步公开。两家公司均为金属及金属批发领域企业,凡超金属为小微型经营实体,卓钢链为中大型企业,股东结构清晰,涉诉资金与履约风险对行业合同执行及商业信誉有一定影响,供行业内参考以加强风险防控。

🏷️ #买卖合同 #司法公告 #商事纠纷 #金属批发 #信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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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丰盈服饰诉新疆新宏展服饰买卖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厘清交易权责

本案涉及两家服饰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上海九丰盈服饰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新疆新宏展服饰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信息显示,案件将在2026年11月12日上午10时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商事审判庭主审,案件编号为(2026)沪0116民初15417号。该纠纷围绕双方此前达成的服饰货品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划分展开,尚未披露具体交易金额,后续庭审将明确双方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并为服饰行业跨区域交易提供司法参考样本。两家当事人均为服饰领域企业,涉案主体、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等信息亦在公开信息中有所披露。总之,庭审结果将定性并划分交易中的权责,有助于行业交易规范的完善与跨区域交易纠纷的司法处理参照。

🏷️ #买卖合同 #服饰行业 #司法参考 #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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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里拓斯服饰诉寻梦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11月9日开庭 助力服饰行业维权

本案涉及广州市艾里拓斯服饰有限公司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董某提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公开开庭信息显示将于2026年11月9日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法庭进行审理。原告主张商标权受到侵害,案件属于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审理部门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案号为(2026)沪0104民初20516号。公告未披露涉案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但判定结果将明确各方在商标权属与使用环节的责任边界,对服饰领域品牌知识产权的维权具有重要参照意义。天眼查信息显示艾里拓斯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50万,法定代表人为刘雄良,企业规模为微型,股东仅为自然人刘雄良,持股100%,目前处于积极维权状态以维护品牌形象与合规运营。

🏷️ #商标纠纷 #知识产权 #品牌保护 #服饰行业 #司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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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生堂中国诉秋谊莹百货店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11月4日开庭 助力厘清行业合规边界

本案由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海口龙华秋谊莹百货店、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一名自然人黄某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目标在于明确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边界及平台经营主体的合规责任。案件将于2026年11月4日14时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涉及美妆品牌在华投资背景、线下百货经营与互联网信息平台协同运营的知识产权合规问题。审理将围绕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侵权行为的界定、以及各主体的权责分配展开,旨为相关行业提供司法参考,推动品牌维权与合规经营的规范化。天眼查信息显示资生堂中国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7365万美元,由株式会社资生堂100%控股,注册地址为上海自贸区,股东结构稳定,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覆盖率。

🏷️ #商标权 #维权案 #合规经营 #品牌保护 #司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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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联超市诉景建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11月4日开庭 助力零售商标合规

近日,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市宝山区景建食品店诉至法院,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定于2026年11月4日13时45分在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商标权诉讼将对双方品牌权益维护与日常经营合规性判定产生直接影响,涉及商标权属、侵权行为认定等核心事项,预计为零售行业商标权益保护的参考案例。原告为华联超市,被告为景建食品店,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0842号,开庭地点在第三十七法庭,主审人为李某媛,庭审信息尚未披露争议金额。天眼查显示华联超市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徐晓一,属于大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注册地址在上海,股东为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99.4%持股与上海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0.6%持股。本案被视为企业主动维护无形资产、明确商标权益边界的重要实践,亦可提升行业的合规经营意识,为零售行业商标维权提供参照。

🏷️ #商标权 #品牌保护 #零售行业 #司法判例 #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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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树岩涂料诉划云商贸买卖合同纠纷案10月22日开庭 厘清双方合同权责

本案系上海树岩涂料有限公司与划云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2日10时在闵行区人民法院新虹桥法庭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均为微型企业,涉案合同及争议点尚未对外披露具体金额。开庭审理的核心在于厘清双方在既有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履约中的争议焦点,为双方日后维权和主张提供司法依据。此次审理结果或将为涂料商贸领域相关履约争议提供参考样本,推动行业合同履约规范化。天眼查信息显示,树岩涂料和划云商贸的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分别为80/20、500万,分列两家微型企业的股权格局,母公司背景及经营范围对案件走向可能产生一定影响。整体来看,该案具有一定代表性,可能对后续同类纠纷的裁判路径与合同履约规范化产生示范效应。

🏷️ #买卖合同 #涂料行业 #小微企业 #司法裁判 #履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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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真感觉食品诉上海优阅食品买卖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15日开庭将厘清交易权责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显示,真感觉食品有限公司(原告)与优阅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将于2026年10月15日14时在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商事审判庭承办,主审为刘某,案号为(2026)沪0118民初17474号,开庭地点在青浦法院第十九法庭。诉讼涉及两家食品行业企业,争议源于买卖合同的履约环节,尚未披露具体交易项目及金额,庭审将逐步厘清权利义务、履约情况等核心细节,为后续经营合作与账款梳理提供司法依据。原告真感觉食品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李其军,注册资本200万,股东结构为李其军80%、张梅20%;被告优阅食品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蔡顺能,注册资本200万,实缴61.41万,股东为蔡顺能100%。裁判将有助于明确未结清交易的权责边界及款项结算规则,并为双方后续合规经营提供参照标准。

🏷️ #买卖纠纷 #司法判定 #合同履约 #金融审理 #企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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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发布6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迫使商户“二选一”构成限定交易 - 观点网

最高人民法院9月10日发布6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涵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及电镀污水处理等行业。案例明确以惩罚性差别待遇迫使商户“二选一”构成限定交易,农产品公司被判赔偿谭某408195元、经营损失10万元及律师费6.2万元,污水处理公司因差别待遇被判赔1万元。观点网讯: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定交易、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横向垄断协议的识别以及反垄断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司法审查等问题,涵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等民生行业和电镀污水处理、管道热蒸汽等生产性基础服务行业。案例一明确,以惩罚性差别待遇迫使商户“二选一”构成限定交易行为。某农产品公司在某市蔬菜批发档位租赁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以谭某同时在另一市场经营为由,将谭某的交易服务费提高至原收费标准的三倍。法院最终判决某农产品公司向谭某赔偿超额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408195元、经营损失10万元及律师费6.2万元。案例二明确了条件相同交易相对人的判断标准以及差别待遇损失与因果关系的认定规则、受害人减损义务。在电镀污水处理案例中,某污水处理公司在涉案工业园电镀污水处理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一度提出按照涉案工业园非自有业主单位标准55元/吨计费,遭某五金公司拒绝后,转而要求某五金公司按65元/吨计费,而自有业主单位的计费标准为45元/吨。法院认定,某污水处理公司仅因股东身份不同对某五金公司与自有业主单位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行为构成差别待遇,判令某污水处理公司赔偿某五金公司1万元。

🏷️ #反垄断 #差别待遇 #限定交易 #市场支配地位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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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园迫使蔬菜批发商户“二选一” 法院: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赔偿50余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2026年反垄断典型案例聚焦“谭某与某农产品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案情显示,某农产品公司作为某甲物流园运营方,通过在20年期档位租赁合同中设定“二选一”条款,禁止入驻商户在其他市场经营,并对在其他市场经营的商户施以三倍交易服务费等惩罚性措施,试图锁定商户并限制竞争。湖南省高院一审认定该公司在某市蔬菜批发档位租赁市场具支配地位,构成差别待遇及限定交易,判赔损失;最高院二审进一步认定相关市场为蔬菜批发档位租赁服务市场,因蔬菜供应的区域属性、保鲜期和运输损耗等特性,存在跨区域替代障碍,且某甲物流园在本市占有市场支配地位,商户对其高度依赖,构成支配地位。二审认定其以合同条款锁定商户、以三倍服务费作为惩罚性措施,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构成限定交易,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因交易量下降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 #反垄断 #限定交易 #市场支配地位 #蔬菜批发 #司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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