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药品零售许可管理指导意见》出台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福建省药监局印发《福建省药品零售许可管理指导意见》,旨在统一规范药品零售许可管理,提升药学服务与质量管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文本围绕许可审批、质量监管、日常管理等系统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禁业情形、场所用房合规、企业类型与经营范围核定、许可与注销要求等,并对采购、追溯、陈列储存、网络销售等关键环节提出全过程管控要求。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求直营门店不少于5家,设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未设配送中心的连锁总部可委托配送;批零一体企业可共享仓库,并可自建远程处方审核平台,保障非在岗时的补充审方。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依据县城、连锁与单体、不同经营类别等设定不同的场所面积与药学人员配备,并提出处方审核补充机制,允许具执业药师资格的兼职人员在不在岗时进行补充审核。对自助售药机、便民药柜等新业态,明确设置主体、区域内可设、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后核查,要求符合储存条件并由企业承担药品质量与安全责任,日常监管由药监部门加强。
🏷️ #药监 #药品零售 #许可管理 #连锁企业 #自助售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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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药品零售许可管理指导意见》出台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福建省药监局印发《福建省药品零售许可管理指导意见》,旨在统一规范药品零售许可管理,提升药学服务与质量管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文本围绕许可审批、质量监管、日常管理等系统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禁业情形、场所用房合规、企业类型与经营范围核定、许可与注销要求等,并对采购、追溯、陈列储存、网络销售等关键环节提出全过程管控要求。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求直营门店不少于5家,设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未设配送中心的连锁总部可委托配送;批零一体企业可共享仓库,并可自建远程处方审核平台,保障非在岗时的补充审方。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依据县城、连锁与单体、不同经营类别等设定不同的场所面积与药学人员配备,并提出处方审核补充机制,允许具执业药师资格的兼职人员在不在岗时进行补充审核。对自助售药机、便民药柜等新业态,明确设置主体、区域内可设、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后核查,要求符合储存条件并由企业承担药品质量与安全责任,日常监管由药监部门加强。
🏷️ #药监 #药品零售 #许可管理 #连锁企业 #自助售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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